为压实职能部门管林护绿主体责任,密切林长制工作机构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林长办)的统筹协调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升我市林业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近日,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联签《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市各基层检察院也相继与当地林长办建立协作机制,“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全市全面推行。
《意见》明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有序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以建设“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为目标,通过构建涉林案件信息共享、支持配合、联动协作、强化宣传等的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形成保护林业生态资源合力,增强涉林执法司法的刚性和质效。
《意见》明确要树立依法履职、支持配合、协作联动原则,建立持续、健康、长效的林业发展机制。要准确把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林业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要强化林长办组织领导职能,协调整合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促进涉林依法行政、打击涉林犯罪行为,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