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曾小华,以及立法协调小组成员、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嘉应学院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汇报了我市政府规章制定和地方性法规立法情况。据了解,今年,我市对涉及民法典、机构改革的两部地方性法规和三部市政府规章按照程序进行了修改。《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于11月1日起施行。我市拟将《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梅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分别列入2022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
就加强和改进我市立法工作,曾小华强调,一要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提供法治保障。立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立法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工作中。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立法实效。立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通力合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开展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审议工作。三要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提高立法质量。立法业务骨干、法治工作骨干要加强学习,提高包括程序规范、技术规范、用词规范在内的立法技术水平。(记者林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