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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一集体一个人获表彰!最高人民法院对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

2023-01-16 09:50:30      来源:掌上梅州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一批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并对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其中,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荣获“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是广东3家获评先进集体的单位之一;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黄伟玲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据介绍,近年来,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充分发挥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出台“20条”举措推进行政审判重点工作,2020年至2022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51件,结案率97.44%;审结行政非诉案件1077件,结案率100%。该庭坚持服务大局,稳妥高效化解涉重点项目行政纠纷案件142件;创新多元解纷,构建行政争议“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解纷体系,将33.53%的行政争议解决在萌芽和前端,该机制还获评广东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优秀项目、“广东法院改革创新奖”提名奖;深化府院联动,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讲座等69场次,组织303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发出24份司法建议,与当地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案件败诉协调通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75.11%。

黄伟玲现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从事审判执行工作15年来,共办结案件1577件,服判息诉率98%。她政治过硬,锐意改革创新,自2021年10月以来,带领市中级法院速裁团队制定速裁工作3项制度,推进“简式裁判文书”改革,审结案件1521件,占同期市中级法院民商事案件40.55%,平均审理期限22.96天,实现了简案快审的“梅州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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