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扫黑除恶

市院督导组到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第二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

2018-08-13 19:39:00      来源:梅州政法网
  8月8日上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长、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润芳一行到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第二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宙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市检察院督导组查阅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数据台账、制度文本、文件资料等,现场察看扫黑办场所的设置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会上,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责人李金惠汇报了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情况以及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并就下一阶段如何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计划和措施。
 
  听取汇报后,张润芳对五华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张润芳表明此次督导检查的目的,并传达了市院近期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市院吴少荣检察长的重要讲话内容,并对接下来的工作开展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基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带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全力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办理工作,深挖、铲除黑恶势力犯罪。要加大涉黑恶线索的收集摸排和审查力度,并健全完善线索移交管理机制和跟踪审查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门的台帐,台帐登记要做到“一目了然”,确保线索分类流转准确规范、线索移交督办机制顺畅有序、线索查办情况件件有回音的成效。三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精准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时,要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依照“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以及省扫黑除恶办公室印发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简明指引》,统一执法思想,提高办案质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保护伞”,做到依法惩治、精准打击,确保每一宗涉黑恶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把每一宗涉黑恶案件办成铁案。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报刊、新闻联播、“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等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果。通过宣传让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更好的了解,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氛围。五是要规范化建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迹可寻。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进行“留音留影”、装册建档,并规范化分类整理保存。
 
  会上,彭宙表态一定会落实好市院督导组的指导精神,对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
 
政法要闻
热点内容
内容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