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围绕“四个强化”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温汉珍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层层抓好落实,为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院党组多次集中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强调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开展。抽调精干组建团队。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政策把握好、理论功底深、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足的业务精英,迅速成立专门办案小组,同时组织文字功底扎实、信息写作能力强的干警为信息联络员,从办案和宣传等多方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力推进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突出打击重点。我院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加强学习,突出打击十类黑恶势力犯罪。结合五华实际,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黑恶势力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突出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
三是强化内外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完善与上级检察机关之间、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联动、横向配合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加大打击黑恶势力和查办“保护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对于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动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调取、固定证据,将黑恶势力案件办成铁案。同时,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相关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查处。
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自主学习。将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文印发到全科干警,要求干警结合办案实践、自觉加强该司法解释的学习,确保掌握该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和规定。加强集中学习。充分利用专题业务学习,由科长带头带领全体干警逐条研读、逐条分析,并运用对照分析学习方法,加深全体干警对该司法解释的全面掌握、理解,确保全体干警真正吃透精神,学以致用、用以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