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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法院顺利开庭审理蓝某帆等18名被告人“套路贷”团伙涉黑恶案件

2020-07-31 15:32:51      来源:梅江法院
  自7月28日上午开始,梅江法院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不公开(部分案情涉及隐私)开庭审理被告人蓝某帆、巫某轩、刘某勇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非法拘禁等涉黑恶一案。由于本案案情重大、被告人数多、涉及罪名多、社会关注度高,而且18名被告人分散关押在梅江、平远、蕉岭、大埔四个看守所、辩护人达20人之多,为确保顺利完成案件审判,梅江法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精心组织审判力量。成立了由副院长陈学军任组长,刑庭、法警队、审管办、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案件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案件审理、安全保卫、应急处置、后勤保障、舆情监控等工作,并由陈学军副院长主审并担任审判长。
  二是制订详细庭审预案。对前期准备、被告人押解、庭审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和指引,确保全过程全环节覆盖;成立了案件审理组、押解和安全保障组、后勤保障和当地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宣传和舆情应对组,明确各组职责分工,确保庭审过程有序进行。
  三是充分做好庭前准备。主办法官与合议庭成员认真查阅案卷,严格审查案件证据和事实,详细了解案情;对庭审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研判,拟定应对方案和措施。提前与市中院和兄弟法院协调好审判场地和警力事宜,克服被告人异地关押的困难,确保充足的警力完成押解和安保工作。
  由于准备充分,在7月28日至30日的三天庭审时间里,未发生任何意外事件和安全事件,庭审顺利结束。接下来梅江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的时间节点,严格依法审结该案。
 
  通讯员:翁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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