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黑恶势力
那真是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
神憎鬼厌
近日
由丰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以罗某福为首的20人涉恶犯罪集团案
二审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庭审现场
被告人罗某福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被告人徐某山、徐某石等2名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五万元;其它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
这个20人涉恶犯罪集团案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一起来看看案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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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被告人罗某福为牟取非法利益,在丰顺县内实施放贷活动,纠集吴某(另案处理)和被告人徐某山、徐某石等刑满释放人员、缓刑考验期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进行追债,逐步形成以罗某福为首要分子,吴某、徐某山、徐某石为重要成员,其余人员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多次实施非法拘禁犯罪活动,不仅针对被害人本人,而且还针对被害人亲属。例如,2015年年底以来,徐某陆续向罗某福借款后无法偿还而出走,罗某福因找不到徐某,便逼使徐某的妻子李某还钱,安排十多人分日夜两班非法拘禁李某长达一个月,并对其进行殴打,迫使其父签订一张108万的借条,额外再支付20万元后,才结束对其的非法拘禁。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来源:梅州日报(mzrbweixin)综合自丰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