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治理

另辟“致富路”,俩男子贩卖“冰红茶”被抓

2022-04-09 10:17:07      来源:梅江法院

“γ-羟基丁酸”又称神仙水、听话水,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属合成毒品。因其无色无味,而被犯罪分子利用混入饮料中,实施犯罪行为。

近日,梅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贩卖毒品案,两名被告将含有“γ-羟基丁酸”的神仙水溶于冰红茶后贩卖,违法所得共四千余元。涉案人员巫某兴获刑四年六个月,处罚金20000元,叶某毅获刑三年,处罚金10000元。

经查明,巫某兴手中的神仙水来自广州。去年6月开始,他使用虚假姓名以每500毫升300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向廖某东购买神仙水。除自己吸食外,巫某兴还将神仙水溶于冰红茶贩卖给叶某海、叶某毅共十一次。累计贩毒495毫升,违法所得近四千元。

从巫某兴处购买到神仙水的叶某毅,复制了其的“致富路”。除自己吸食外,先后五次将神仙水卖给罗某等人吸食,累计贩毒80毫升,违法所得约700元。

同年8月,罗某吸毒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疑似“γ-羟基丁酸”的液体也被当场查获。根据这个突破口,公安民警顺藤摸瓜,半个月后在月梅路某快递点查获巫某兴包裹内疑似毒品的液体5毫升。随后在9月的执法行动中一举抓获巫某兴,并查获其携带的疑似含有“γ-羟基丁酸”的2瓶冰红茶饮料。不久后,叶某毅也被抓获归案。

梅江法院认为,巫、叶二人多次实施贩毒,情节严重,结合事实证据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吸毒危害自己,贩毒危害他人。无论用何种方法贩毒,都难以逃出法网。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将身陷囹圄。

政法要闻
热点内容
内容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