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为填补自身债务,大埔一男子竟然虚构有二手车货源,致使十人被骗。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及继续追缴赃款退还被害人。
据悉,肖某在经营二手汽车买卖、按揭中介业务中取得客户信任后,其为填补自身债务,于2021年8月至10月间,在没有实际见车、明知无法交付车辆给客户的情况下,仍以给付中介费和二手车价格低于市场为诱饵,转发二手车辆信息及图片,虚构其具有二手车货源,直接或间接多次骗取十名被害人的购车款或定金共计2413049元。
因肖某无法交付车辆和退款,被害人多次催要无果后报警。案发后,肖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业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梅州日报记者:洪国栋
通讯员:古俏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