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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内骗外!五华一男子被判刑处罚金

2023-04-21 11:09:29      来源:掌上梅州

掌上梅州讯五华男子张某年纪轻轻却不务正业,不仅偷自家嫂子首饰,而且还虚构投资等理由诈骗女友17万余元。近日,五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2000元。

2019年底,时年不满20岁的五华青年张某因犯诈骗罪被五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21年8月,张某在五华县其家中盗得其嫂子的金戒指两个和银手镯三个,后在家属的追问下,张某将盗得的金戒指和银手镯全部归还给被害人。经认定:两个金戒指和三个银手镯价值3650.2元。2021年6月间,张某在五华县某酒店入住时认识了前台服务员阿丽(化名),随后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8月7日至同月19日,张某以投资矿山、工地开张发红包、购买挖机等虚假理由,先后骗取阿丽176529元,并将诈骗所得挥霍一空。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分别构成盗窃罪、诈骗罪,应予数罪并罚。张某在前罪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且其盗窃同住家庭成员的财物并已归还失主,可酌情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徐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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