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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了,这笔赔偿款终于拿到了”

2025-02-18 10:12:15      来源:梅州日报

“10年了,这笔赔偿款终于拿到了,感谢你们一直没有放弃。”前段时间,申请执行人余某(化名)收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转来的一笔执行款,一起历时10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积案得以成功执结。

车祸受伤未拿到赔偿款

2013年春节后,江西赣州的余某乘坐摩托车返回广东汕头务工。途经梅州时,一辆重型半挂车将余某撞倒在地。经交警部门认定,重型半挂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之后,余某将肇事司机、车辆保险公司、肇事牵引车所有人河北石家庄某运输公司和挂车所有人韩某告上了法庭。梅江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车辆保险公司、石家庄某运输公司和韩某赔偿原告余某共计107万余元。

这场车祸让余某一家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她的下半身因为骨盆多发骨折无法动弹,丈夫要照顾她的生活不能外出工作,家里还有四个小孩和两位老人需要抚养。这笔赔偿款对余某一家来说至关重要。

然而判决生效后,只有保险公司履行了赔偿义务,运输公司和韩某的赔偿款迟迟不见踪影。余某向梅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远在1800公里之外的河北石家庄,这也给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由于当年执行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梅江区法院经多方查找,仅冻结划扣到运输公司账户的1万多元,没有查到运输公司和韩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干警曾远赴石家庄,没有找到韩某的踪迹,而运输公司经过几次变更登记,无法找到实际地址,案件执行不得不暂时终结。

“必须再去石家庄一趟”

2020年,案件有了新进展。彼时全国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已经趋于完善。执行干警在系统中查到,韩某在河北石家庄辛集市有一套房产,马上委托辛集市人民法院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查封。由于疫情,执行干警一时无法前往当地,对这套房产的处置暂且搁置下来。

2023年,执行干警再次前往石家庄,着手对韩某名下的这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遗憾的是,司法拍卖并不顺利。韩某名下的房产经一拍、二拍和变卖程序均无人出价竞买。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余某请求以物抵债。

执行干警委托辛集市法院调查,取得了韩某的联系电话,并了解到他仍住在被处置的房屋中。为促成双方和解,执行干警多次致电韩某。一开始,韩某还愿意沟通,但慢慢地就不再接听执行干警的电话了。

“必须再去石家庄一趟!”2024年底,梅江区法院执行干警带着一份执念,第三次奔赴石家庄。

耐心沟通促成执行和解

这一次出行,梅江区法院事先联系了辛集市法院,辛集市法院也安排富有经验的执行法官对接,两地执行干警上门做韩某的工作。

两地执行干警向韩某释法析理,讲明如果拒不履行义务,将对其房产进行强制腾退。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韩某终于意识到自己无法继续逃避了。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也在积极做运输公司的工作。梅江区法院将运输公司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历任法人代表李某、张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2024年,由于被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李某的征信受到影响,生活处处受限,他主动联系梅江区法院,希望解决这个问题。

李某称,自己与张某只是运输公司曾经的员工,并表示愿意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约出来谈谈。在李某的协助下,执行干警与运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某见了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沟通,王某表示愿意履行赔偿责任。

最终,申请执行人余某与两名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名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15.5万元给余某。至此,这起历时10年的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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